中新网乐山9月28日电(刘忠俊 罗开珍)记者28日从四川省救助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暨救助业务培训会上获悉,四川将力争在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
在乐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漂亮的小区绿化、干净整洁的各种功能室、温馨的室内布置吸引了参观者。“我们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的衣食住行外,还配有音乐室、电教室、美术手工室、技能培训室等多功能活动区,通过音乐疗法、绘画疗法等艺术干预手段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让流浪孩子感受社会温暖。”
据了解。乐山市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从2008年起就投入1600多万元资金,启动了乐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新建成的“未保中心”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床位150张。投入使用近一年来,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00多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420多人次,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
记者从会上获悉,乐山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整合资源,已先后投入4.2亿多元,新(改、扩)建城乡福利机构139所、救助管理站11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9个,提高了五保对象、“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救助和保障水平,为他们构建和谐、温馨的幸福家园。
按照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专项行动。四川将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教育和发展等实际困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再重复流浪,力争2012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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