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发生多起高利贷崩盘事件的温州,其中一起惊人的高利贷案近日被引爆:温州人施晓洁以高利率向社会集资约13亿元,4月21日卷款举家潜逃,几天后被警方抓获。知情人称,这起高利贷案的债主约八成是公务员,其中相当部分是当地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现在这些人都想低调收回资金了事”。(9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电视剧《蜗居》中有一个情节:贪官宋思明的老婆拿家里的钱到外面放高利贷,钱辗转被借给宋思明情人的姐夫,宋思明为了讨好情人,出钱帮她的姐夫还高利贷,没想到最终“还”到了自己老婆手上。现实中,一些公务员介入高利贷未必有如此戏剧性,但介入的力度和规模却令人心惊。就温州的这起高利贷案而言,如果“八成债主为公务员”经查属实,如果公务员在债主中占到这么大的比例,那么,以往人们对于民间高利贷的性质的认知,恐怕就得有所改变了。
公务员通过中间人、担保公司放高利贷以获取暴利,首先让人产生一个直观的疑问:这些公务员一下子能拿出那么多钱,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据报道,温州警方在侦查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发现一个债主名单,上面均为当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涉及资金从1500万、2075万、3500万到8000万不等。一个公务员如果凭正常的收入,怎么可能动不动就拿出几千万来?这里面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这些钱来路不正。近年来,“贪官受贿收钱太多用不完,买车买房放高利贷”之类的新闻不时载诸报端,在公务员放高利贷(特别是斥巨资放高利贷)的背后,多半都有贪贿腐败的嫌疑,只要认真清查,不愁挖不出宋思明那样的贪官。
对于民间高利贷泛滥的危害,学界、业界已有比较一致的认识,如担心借贷资金断裂可能导致债主血本无归风险,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担心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打击实体经济,等等。对于一些地方公务员高比例参与“高利贷”的危害,我们更应予以高度的警惕。其一,一些贪官拿出几百万、几千万放高利贷,既是他们洗钱的一个秘密渠道,也是他们“以钱生钱”攫取更多不义之财的一条捷径。其二,据说在温州,一般级别或者额度根本放不了高利贷,通常的“规则”是,公务员帮担保公司老板办事,老板帮公务员放高利贷。在这一格局之下,公务员与中间人、担保公司之间,已经不是普通“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而是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关系,放高利贷已成为公务员受贿的一种新形式。
其三,有人也许认为,公务员不同于普通老百姓,他们放出去的高利贷如果出了问题(比如集资人卷款潜逃),出于身份敏感、担心露富等原因,他们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而不会像普通百姓那样“闹事”。其实不然。如果所放高利贷出了问题,这些公务员“闹事”虽然会有所顾忌,但他们投入资金巨大,因此会格外心疼,尽管自己不好出面,却不惮于指使家人、亲朋去找“债务人”讨债,找有关部门要“说法”。如在温州“施晓洁集资案”中,当地一家民营企业曾被认为是集资总部,施晓洁卷款潜逃之后,许多人前往这家企业围堵追债,一度造成很大影响。
公务员,更应当表率,主动远离高利贷,遏制高利贷的危害。公务员放高利贷比一般民间高利贷影响更大,危害更深,对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更大的破坏力。为有效遏制公务员放高利贷的泛滥,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大力推动利率市场化,通过遏制民间高利贷的泛滥,为遏制公务员放高利贷创造基础性条件。另一方面,需要逐步建立推进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以“阳光法案”封堵公务员贪腐、洗钱、非法投资的渠道。(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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