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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纳沙刮倒老树砸伤学生 部门责任推诿引关注(2)

2011年10月02日 19:4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调查】大树归属成疑,双方说法各异

  9月30日上午,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首先来到了事发地北海市和信汽车客运站,看见“肇事”的大树被齐根吹倒,斜躺在车站前停车场上。据目测,大树高约14米,根部直径约有80厘米。从截面看,大部分树干已经腐朽,同其他郁郁葱葱的大树相比,这棵树上的叶子已经所剩无几。

  汽运派出所民警黄立坤事件发生后十几分钟到达现场。他说,由于台风“纳沙”的缘故,29日北海市区刮起了大风,龙眼树是在下午3点左右被吹倒的,当时一共有4名学生受伤。同时被压倒的还有好几辆自行车和电动车,有几部轿车也被树枝剐到。

  据他介绍,这棵树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了,由于虫蛀以及其他原因,从树根到树干很多地方都已经腐朽。其中一名学生被撞到头部,伤势较重。幸亏是朽木,要不然孩子的伤势要更严重。

  北海市和信客运站副站长刘群说,在1993年客运站迁到这个地方前,这棵龙眼树就已经长在这里了。平时动一个树枝,都要向北海市绿化管理站打报告,车站对这棵树并没有处置权,因此并不属于客运站,而应归北海市绿化管理站维护。

  她说,车站方面也曾多次向绿化管理站反映这棵老树已经腐朽,需要维护,但绿化管理站都没有进行处理。

  对于大树的归属,北海市绿化管理站则有不一样的意见。北海市绿化管理站办公室值班人员傅某告诉记者,北海市绿化管理站归北海市园林局直属,负责管理维护城区内的行道树等绿化植被。这棵树的问题也曾派人去看过,也向园林局汇报过,但一直没结果。他认为在院子里的树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

  绿化管理站办公室吴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那一片地属于车站,地上种的树自然也应属于车站财产。据她介绍,根据我国《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因此那棵树不属于绿化站的管理范围,绿化站也不应该为这起意外承担任何责任。

  【反馈链接】城市老树管理漏洞急需修补

  对于双方各执一词的说法,引发了网民的热议。这棵没有“归属”的老树所带来的尴尬局面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该谁来为受伤的学生负责?

  广西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牵扯到城市古树的维护和管理问题。如果不是一棵“历史悠久”的树,就不会产生这样的纠纷。从法律层面讲,这棵树归车站管,但因为其是一棵“古”树,所以车站并没有处置权,其管理和维护均应由相关部门来处理。

  记者在北海市园林局2010年3月17日公布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看到,该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其第七条规定,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其第十条规定,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处理。

  但这棵既不属于古树管理范围,而管理单位又无法任意处置的龙眼树,该如何管理出现漏洞。北海市园林局综合科副科长罗某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老树的管理适当参考古树的管理办法,但针对老树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对老树要挖要砍都要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但对于这棵龙眼树,她认为还是视产权定。(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刘晓莉、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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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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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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