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孙杰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事后却无人承担医药费。当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朱香胜赔偿孙杰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受益人年某夫妇补偿1万元。(10月7日《济南日报》)
《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80.4%的人支持重奖见义勇为者,但53.7%的人认为,“见义勇为”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而另一个事实是:浙江省公安机关曾对全省20多年来评选出的451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进行生存状况调查发现,其中八成以上生活堪忧。这可视为全国见义勇为者生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见死不救成为公众诟病的话题,很多人把这样的行为归结于社会公共道德的沦丧。然而,见义勇为释放的不仅仅是道德的力量,更有可能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这样的风险不能不审视。如孙杰一样,见义勇为的热血却换来疗伤无助的案例并不鲜见。尽管孙杰最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公平正义,但一拖两年多的维权之路,令伤者心痛、公众唏嘘。可见,单纯依靠法律来解决见义勇为的权益保障,并不是根本之策。毕竟,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最后防线,是无奈的选择,况且胜诉并不能保证相应的补偿就一定到位。
司法救济解不了见义勇为无助之痛,倡导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离不开社会保障的强力支撑,依靠社会保障来抹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来弥合常态与非常态之间的差距,来体现政府与社会共同的善意,这也是这个社会应该且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对于见义勇为,要在加大奖励力度的基础上,可以依托现有的公共保障体系,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专门保障基金,这个统筹基金,既可以相对独立,又可以与见义勇为者个人的账户对接,用以支付见义勇为者的日常医疗、助残、抚恤等等。惟其如此,才能彻底破解道德的现实之惑,才能全面医治见义勇为者的心灵之痛。(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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