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执法车“跨国执法”事件刚平,湖北随州市广水离任官员带走公车风波又起:官员上调,人走了,车也带走了。马国庆等五名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广水市政府追回被带走的公车,并追究当事官员责任。随州市随后回应称,上述情况基本属实,正责成相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退还带走车辆。
湖北广水离任官员带走公车之所以引发质疑,是因为有着两个“非同寻常”的新闻点:一者当事者是离任官员,且被带走的公车数量众多,10年间累积达到了28辆。再者是该市数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当地追查此事。
在此语境下,出现广水上级政府随州市表态、要求追讨公车,并不奇怪。我真正疑虑的是:由政府出面的公车追讨行为,一定能够奏效吗?
公车是公共资源,只能用于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之中。可在现实中,有时异化成了公职人员的某种“待遇”,于是,公车私用、公车腐败现象很多。正因为如此,让更上一级政府出面的公车追讨行为,陷入到一个吊诡的逻辑中:无论是带走车的离任官员,还是追讨者,事实上都是公车的“利益获得者”。如此复杂的利益纠葛下,追讨公车的结局就可以想象——新闻中也提及,迄今为止,被带走的28辆公车只清退回了8辆。
从随州市要求追讨公车的表态来看,对于公车乱象,更倾向于一种内部监督与解决的模式。在此情况下,即便最终收回了全部公车,由于缺失了外部监督以及公开透明,恐怕最终结果也很难被公众所认可。
只有有关公车的消息更透明,从程序上赋予公众问责的权利,建立公众监督体系,公车治理才会立竿见影。否则,即便此次公车可以被追回,下一次有关公车的新闻还会接踵而来。王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