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日前在省委党校作辅导报告时说
一定要坚持利益分析法,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分配调节好利益关系;一定要有和谐的思维、和谐的智慧、和谐的胸襟,具体地、历史地分析矛盾关系,解决矛盾问题;一定要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公正公开透明
今年,我几次到榆林市县乡村调研,发现府谷、神木等县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着力构建和谐利益关系,在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群众收入等方面,都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府谷县新民镇搞的村企和谐共建共享,让人印象深刻。府谷县通过多种形式的共建共享机制,把资源富集地区普遍存在的村矿矛盾解决得比较好,在实践中创造了好经验,这就是共建共治、利益共享。而有的县由于没有处理好村矿利益共享问题,村矿矛盾突出,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榆林市在全面推广村矿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后,村矿关系明显改善,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事实证明,和谐社会的思想和实践是行之有效的,是得到群众认可和欢迎的。
构建和谐,首先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必须在发展中既见物更见人,在富民强省中更加突出富民,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努力使全省人民日子越过越好、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构建和谐,必须正视矛盾、解决矛盾。社会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对于矛盾和问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主动正视矛盾,具体分析矛盾,妥善处理矛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构建和谐,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工作实践,我体会,在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利益分析法,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分配调节好利益关系,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定要有和谐的思维、和谐的智慧、和谐的胸襟,具体地、历史地分析矛盾关系,解决矛盾问题,促进社会关系和谐;一定要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公正公开透明。 本报记者 杜峻晓 杨 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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