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就像一口大钟,要有人去撞,它才会响”
日前,清华大学女研究生李燕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工”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10月9日,李燕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虽然她的起诉请求迟迟未能得到受理,但在法院的多方努力下,目前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提供了相关的政府信息,而且,国土资源部和教育部还在网上公开了相关副部长分管职能的信息。(10月10日《法制日报》)
虽然费了不少周折,李燕终于得到了写论文需要的信息,因此对三部委的反馈感到欣慰,觉得没有再起诉的必要,准备撤诉。不过,对于这样的结果,一些观察者觉得并不满足。他们希望以这样一个标志性事件,推动各部门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不能满足于申请才公开,或者只向特定的申请人公开。
不过,对一个研究生来说,也不能对李燕要求太多。她申请信息公开和起诉三部委,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写论文,二是为推动信息公开尽一份力。其实,她选定这样一个题目做研究,已经是用自己的方式,推动相关领域的社会进步。现在,她得到了写论文需要的材料,也通过自己的诉讼,尽了一个公民的责任,使信息公开受到了更多关注。做到这些,已属不易。
然而,公众的不满足也可以理解。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今年8月,最高法也强调:公民可诉政府拒不公开信息。还有,不管是按照常识,还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副部长的分工、分管单位和兼职状况”,都是最应该公开的信息。部门都有哪些领导、各自职责是什么,是一个部门的基本信息。领导干部的选拔任命,都应该是公开进行的,部委等重要领导的任免,媒体都会公开发布消息,没有什么机密可言。而且,各部门设立几个副职,权力范围如何划分,还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职责规范。按照常理,这些信息任何公民都应该很容易获取,不应让一个研究者为此大费周章。李燕的遭遇,说明信息公开条例远没有落到实处。
其实这并不意外。虽然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呼声很高,相关法规也不断推出,但不少研究和实践都证明,信息公开的推进并不理想。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已经出台,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也已确立,但法理结构和事实结构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距。“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贯彻实施,需要各部门有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和执行力,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需要更多公民以实际行动推进。一些研究机构每年为各省的信息公开打分、排名,不断有公民以个人名义申请信息公开,直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以实际行动为推动信息公开做出了贡献。
在提起诉讼时,李燕曾说,“信息公开就像一口大钟,要有人去撞,它才会响。”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口钟需要不断有人去撞一撞,直到它感受到足够大的推力,自己就能鸣响。
除了公民身体力行的推动,司法和权力机关,其实可以在推动信息公开上发挥更大作用。对于三部委的反馈,李燕虽然表示欣慰,但并不是没有疑问的。她在实名认证的微博里表示,“尽管获取了政府信息,但‘法律之门’并未向我打开”。事实上,按照最高法院刚刚公布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作为新规定出台后的第一起典型案件,此案是否会被受理,也广受关注。
虽然为推动此案的和解,相关法院也进行了积极沟通,但其实还可以有更明确的态度,为处理类似行政诉讼设立一个标杆;即便法院认为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也应该明确驳回并说明原因。不过,目前我们没有看到这些。这是李燕在欣慰之余的困惑,也是接下来有待改进的地方。(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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