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佛山一名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被面包车两次碾压。十几秒内有3人经过,无人施救。几分钟后又被一货柜车碾过。接着几分钟内又有几路人经过,均对此不闻不问。最后,捡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以最大的善意分析,或许将小悦悦卷入前轮之下时,是开车时的大意,酿成了交通事故。可停车之后又加油让后轮碾过,无疑是恶意的,其如蛇蝎一般的心肠暴露无遗,应将其捉拿归案,予以严惩,方能给小悦悦一个公道,也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好在小型货车司机已被抓住。
兔死狐悲,物哀其类。这虽是传说,但这样的传说所揭示的道德良知已成人类社会道德需要和底线。任何一个有生命、有良知的人都应遵循和恪守不欺凌侮辱同类的原则和底线,不漠视同类不惨遭他人任意欺凌、侮辱、生杀予夺的不耻行为,不冷漠看待同类遭遇生命危险的境遇和情形。
漠视生命,碾压小孩儿,并且逃逸,本为千夫所指,也为法律所不容。如果路过的人视而不见,或见死不救,致小孩儿再次被碾压,之后还是无人伸手施救,则是在道德和同类生命的伤口上撒盐,是撕开自己的良心吮血。
可是这样的惨剧却在我们眼前发生了。十几个人经过惨遭车祸的小悦悦,却无人伸出一只手救她,也无人报警。直到捡垃圾的阿姨出现。
个案是小悦悦的不幸。可是照射在小悦悦身上的悲剧,分明是社会的不幸。这些人于小悦悦家并无冤仇,并非于出某种仇恨对小悦悦遭惨车祸冷漠无情,而是他们的惯性——习惯性态度和选择,他们可能喃喃细语:“反正与我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我撞的,怕被讹”;“我家没那么多钱,打不起官司”;“做好事未必有好报,弄不好还要赔一笔钱”;“我是打酱油的,我还有其他事要办”……总之,像躲避瘟疫一般逃离现场。
小悦悦遭遇车祸,可谓是意外事故,而当她被路人漠视之时,小悦悦若能活下来,长大之后一定无法接受,而这次车祸留给她的也不仅是身体上的残疾,还有心灵的严重伤害,受伤害的还有小悦悦的父母,其痛是无法言语的。
最后,唯愿某些人的人性失落,只有这一次,没有下一次。(王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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