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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骂父母,不是一般的、偶尔的打骂,而是多次,是殴打,是辱骂,逼得母亲想轻生。这样的人,够得上是“逆子”了吧?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廖某的父母从湖南老家来深圳替廖某带孩子,母亲廖惠莲还帮廖某做家务。因为一些家庭矛盾,廖惠莲被儿子打骂,多次被甩耳光,被骂是“猪”,廖某甚至还说“怎不撞车死”。按传统的说法,廖惠莲养了一个逆子。廖惠莲伤心、绝望至极,多次有轻生的念头。
25日,父亲责备廖某,父子发生冲突,廖某把59岁的父亲廖祥光咬得鲜血直流,又将父亲赶出家门,光明新区东周派出所介入调查,家庭纠纷演变为一桩新闻。
此事被报道后,廖某给朋友发短信称:父亲把这件事捅出来,是要毁他。
所谓“捅出来”,接近于古代的“告忤逆”,就是把“逆子”送官,让官家治他的罪。不到不可忍受,老百姓一般是不会“告忤逆”的。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家丑外扬,坏了儿子的名声,如果是未婚,讨老婆都困难了。
没有人生来就是逆子。报道说 ,廖某曾经是廖某家的骄傲。从天津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后,又被保送北京大学就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是进了华为,后来又“考公”成功,成为深圳光明新区发财局(发展与财政局)的一名公务员,很受重用。同时他还持有律师执照,兼职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内地事务法律顾问,十足的成功人士。
报道说,廖某与父母的矛盾,跟妻子有关:嫌他家穷,结婚时没有像她娘家那样拿出5万元钱出来。廖某出生于湖南农村,父母和姐姐一直疼爱有加。知情人称,“廖某的大学学费,也是他姐姐廖爱丽出去打工赚的。”在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一个男孩子的成功,除了父母的艰辛,往往还有姐姐或妹妹的牺牲。
这样的“资源配置”,无形之中向廖某传递了一种价值观:他是家里最有价值的,其他人是可以或应该为他作出牺牲的。所以,妻子的抱怨固然令他生气,但他无法理直气壮地反驳,因为他与妻子的价值观是一致的。但是,忍声吞气之后需要宣泄,宣泄的目标,只能是处在价值链更低端的人:母亲。报道说,母亲廖惠莲在家里说家乡话,都要被廖某打骂。可见,廖某对自己的出身有多自卑。
廖家的资源配置,以及家人(包括他的妻子)之间的价值排序,跟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与价值排序完全一致。城乡资源分配的长期悬殊,拉大了农村和城市发展的距离,距离越大,农村越穷;越穷,农村就越自卑,连家乡口音以及说家乡话的母亲,也成了贫穷落后的象征物,带着自卑的“原罪”,应该被厌弃,被鄙视。廖某以前也曾因打骂母亲后悔过,说要“重新做人”,看得出他很挣扎,在原始的亲情与现代理性(价值观)之间挣扎,在母亲与妻子之间挣扎……
有关报道最后的消息令人宽慰:廖某和父亲通了电话,廖某认了错,父亲也原谅了儿子。
那么,廖某认为自己“错”在何处了呢?要从哪里改起呢?他再一次“重新做人”,又“新”在何处?他认错了,他妻子会认为自己也有错吗?妻子会跟廖某一起更“新”自己吗?
而且,需要更“新”的,仅仅是廖某等一两个人吗?除了没有打骂父母,我们和廖某难道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吗?(首席评论员 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