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G20体制改革
强调G20成员国各司其责,也并不意味着忽视内部机制优化与权力结构调整。恰恰相反,随着集团内部各成员国间实力地位的消长变化,G20内部决策机制尤其需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调整权力分配格局,切实增强新兴大国的发言权与影响力,有效提升G20全球治理能力与水平。
我们看到,在世界经济双速增长背景下,国际经济实力对比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一方面,主要发达经济体普遍经受“三高”“三低”困扰,美欧日今年预计分别只有1.7%、1%和0增幅,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大幅下降,实力地位大不如前,应对债务危机普遍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新兴大国经济稳定高速增长,中印两国和俄罗斯、巴西两国将分别有望实现8%和4%以上的增幅,而且财政状况相对宽松,有能力也有意愿对欧盟债务问题国提供必需的财政援助。
前不久,在围绕提供财政援助以帮助欧盟应对债务危机的方式问题上,IMF总裁拉加德表示IMF需要增资,印俄等国财政主管也明确表示,准备通过IMF增资的方式为欧盟应对债务危机提供援助,但这些提议遭遇美日澳加等国的反对。
分析人士认为,美等国家反对新兴大国为IMF增资,虽然借口是欧盟有能力应对危机,其实是担心新兴大国借机增加其在IMF的股份权重。这说明,有些发达国家在遭遇危机需要借助新兴大国力量时,却又担心削弱自身影响力,其实质是不愿意与新兴大国分享权力,显示出改革意愿下降,保守意识增强。这与当下世界经济复苏需求严重不符,显现出G20体制改革进程面临减速的危险。
在世界经济复苏依然艰难的情况下尚且如此,不能不令人担心,随着欧美发达国家自身经济形势好转,在金融经济危机条件下形成的国际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共识,尤其是有关IMF份额与投票权调整的决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主平台的前途与命运几何。
还须指出,随着自身实力地位不断上升,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分量不断增强,新兴大国也面临如何各司其责的问题。毕竟,新兴大国都普遍缺乏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经历与经验,人才与智力储备严重不足,主动参与意识明显滞后,话语权尤其是议题设置与引导能力薄弱。这种情况与其在世界经济事务中的地位、作用与期待很不相称。因此,新兴大国在参与G20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需要有紧迫感。另一方面,国际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是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冷静理性对待,不能操之过急。其次,对待像欧债危机这样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局部事态,也需要顾全大局,抱持积极合作姿态,在条件适宜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积极为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均衡与可持续增长作贡献。(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 王在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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