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无功”不说,反倒落下个“办事不力”的骂名。于是,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任务,而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却不予在意。有了这种“负激励”效应,就无怪乎会出现“不花白不花”的“败家子”心态
“突击花钱”、“花完预算”……时值年末,有关政府“钱袋子”的消息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据报载,湖南长沙一家企业总经理举报省财政厅等机关在政府采购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湖南省文化厅规划官员回应称,设置投标产品价格最低下限,“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政府采购价比市场价明显要贵要高的怪象,究其原因,其中不仅有权钱交易等腐败因素,也不乏某些政府部门必须花完财政预算的“合理理由”。湖南省文化厅这名官员的回应就颇具代表性,道出了“天价采购”背后的悖论。
按照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制度,下一年预算额度由本年度收支情况决定。这意味着,今年的预算资金花不完,明年的预算就可能被核减。甚至于,有可能会受到“办事不力”的批评。于是,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而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却往往不予在意。
有了这种“负激励”效应,就无怪乎会出现“不花白不花”的“败家子”心态。最近网上流传甚广的一条微博也真实折射了这一心态:“年底将至,好几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学习,有教育培训部门组织的,有行业内部系统组织的。一问才知道,今年的预算必须想办法花掉,否则就得退回去。”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泛滥至此,该值得我们警醒了!
出现诸如此类的“败家”行径,自然有财政预算制度不合理的原因。只有把这种预算的“负激励”效应彻底扭转成“正激励”效应,加强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挤干财政资金预算中的“水分”,“突击花钱”、“花完预算”的现象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有评论指出,有效减少乃至根绝“天价采购”怪象,更为关键的是尽快堵住制度上的漏洞,理顺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形成法律上的合力,而不是拆力。
当然,改革现行预算制度尚需时日,解决当下的难题,最现实的路径是畅通举报和监督渠道,将政府的预算收入、支出暴露在“阳光”下。
在遏制“天价采购”方面,西安市的做法可供借鉴。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两个以上品牌、多个供应商先通过“网上大卖场”电子竞价,再变专家评标为专家验货,政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财政局再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实现降低价格、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梁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