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各级部门将推行全过程绩效跟踪。《意见》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较差的部门项目,将减少预算乃至取消预算安排。(11月16日《京华时报》)
毫无疑问,北京此举意在遏制预算虚高、突击花钱的现象。政府部门申请预算,往往宽打窄算,于是形成预算虚高的现象。而到了年底,一旦预算有盈余,那就得突击花钱了,因为多的钱如果不用出去,会影响来年的预算水平。最近,湖南部分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只“买贵不买对”,并称钱“花不完”,就是预算虚高、突击花钱的典型。
北京市拟推行的绩效评估机制,有可能为预算使用水平设置科学的标准,并将其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我们都知道,常规的预算分类体系中,有部门、项目、经济这三大类,分别是看钱给了哪个部门,投入到了什么地方,以及按照什么方式被使用的。而在这三类中,最重要也最欠缺的是经济分类——只有知道钱是怎么用出去的,才能清楚明白地衡量出预算水平,并挤干其水分。绩效评估机制,恰恰能弥补这样一个短板。
当然,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不同,讲究的是执行力而不是创造力,谈绩效似乎有些牵强。从传统的科层制结构着眼,政府部门行事如果依照繁琐、详尽的规章制度以及科学的流程进行,就可以保证执行力到位了。在这样的框架下,如果能保证预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消费,那么遏制预算虚高、突击花钱是可以办到的。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政府事务因而随时需要做出更新,简单追求执行力已经不合时宜,参照私营部门而追求竞争、创造力,是政府可以也需要做到的。
换言之,政府部门也需要有自己的绩效目标,要用一分钱做出三分钱的成绩来。从这个角度来说,绩效评估机制又不仅能遏制预算虚高、乱花钱,还能逼着政府部门去创造公共服务的“效益”;它不是从底线上去遏制预算,而是从高要求、高标准上让政府部门学会成本意识。
绩效评估的好处在于,它能让政府部门由锁定过程到锁定结果,从单纯地追求执行力到开始追求创造力,能大大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由此可见,其意义还远不止于遏制预算虚高、突击花钱。
当然,北京的这一尝试是否能符合我们这样的期待,还有待观察。至少,从这种改革的目标本身和意识而言,它是值得推广的。(肖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