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居然把“黑手”伸进孩子们的口袋?
近日,西安、南京、长春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参加青少年运动项目并缴纳会费的新闻。
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的泥淖中:“强制捐款”、“被自愿”、“敛财”、“坑学生”、“连孩子都不放过”……媒体的口水和网友的板砖恨不得将红十字会就地处决。
反应最快的当属西安市教育局,媒体报道后,他们立马顺应民意,叫停红十字会的青少年项目,并要求已经上缴的会费全部退还。
至此,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陷入僵局,民众的愤怒得以平息。但是,我们该给红十字会定个什么“罪名”呢——不该在孩子身上捞钱?
1988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校园红十字会”工作章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的前身。
根据规定,该组织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宣传人道主义、开展卫生救护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还通过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冬)令营和国际红十字会青少年交流活动扩大影响。
目前,中国红十字青少年运动项目在全国共有基层组织66100个,团体和个人会员1750万人,志愿工作者31万多名。
查看国际红十字会的资料,笔者惊讶地发现,存钱罐的力量竟然如此伟大。
1880年,英、荷波尔战争时,加拿大的学生就以枫叶为标志,志愿为国际红十字会工作,他们用微薄的零花钱向前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纱布和药水。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多国青少年作为国际红十字会志愿者冲向枪林弹雨的第一线,抬回受伤的士兵并救助、照顾他们。这些孩子付出的不只是“会费”,更有可能是生命。
1922年,国际红十字会将青少年运动列入常规项目。从此,加入其中成为一件值得炫耀一生的事。
哈佛、耶鲁、剑桥等世界名校则陆续为这些“光荣的孩子们”打开了绿色通道,在招生时会优先录取他们。欧美多位政要也曾在竞选时刨出这段童子军的经历,证明自己从小就热爱祖国、热爱世界、热爱全人类。
屈指一算,这一传统已经延续了数百年。可奇怪的是,怎么“进口”到中国,就变了味儿呢?
首先,自愿与“被自愿”、捐款与“被捐款”之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各国红十字会在青少年项目上遵守的是自愿原则,自愿加入并捐款体现的是个人选择。而我国红十字会青少年项目在操作时,却是集体加入并交纳会费。“被自愿”和“被捐款”则体现的是强制性和压迫力,这唤起了中国民众最敏感和最排斥的“被安排”的历史。
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试图撇清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希望以一个更加亲切、和善的面目得到公众的好感,但现实却是,利用权力机构强行摊派入会人数和缴费额度,你还能觍着脸说自己不官方、不强权吗?那么,谁还能期望“被自愿”、“被捐款”的人萌生出光荣、骄傲和喜悦之感呢?
另外,旧话重提:会费和捐款去哪儿了?干什么用了?
在中国红十字会开展青少年运动项目之前,没有任何的前期规划和相关声明,这导致绝大多数捐赠者稀里糊涂地当了冤大头,出钱之后,也没有任何善款公开机制可以让捐赠者追查善款的去向和用途。人们听不到响声,自然会怀疑,项目的动机是什么?
“公开、透明”——慈善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被一再忽略,那结果自然也简单: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钱。公众选择了最朴素的对抗方式。
“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事件”、“宋庆龄基金会事件”、“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系列负面新闻,已经让公众的心碎了一地,怀疑、谩骂、抵制社会组织似乎已经成为本能。
那么,以红十字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该怎么办?红十字会一直声称,要让公众重拾对慈善机构的信心,但是,让受伤的人们学会忘却,绝非易事。而且,如果红十字会没有表现出洗心革面、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决心和行动,只是一味地要求公众既往不咎、重新来过,是不是又一次低估了人们的智商呢?(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