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花光预算”,时值年末,有关政府“钱袋子”的消息再次引发热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年末的一个月中,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1.2万亿元,2008年花掉1.5万亿元,2009年花掉2万亿元。有媒体推断说,今年财政部门将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
尽管财政部专家表示,突击花掉3.5万亿的说法不科学、不客观,因为其中包含着财政支出和超收,而超收的钱不会全部花掉。究竟后两月支出多少、超收多少,还得看执行数。但这也掩盖不了突击花钱的事实。近日,媒体报道,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而有关官员的解释是,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究其原因,不仅有权钱交易的腐败因素,原来还不乏必须花完预算的“合理理由”。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也就是每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结余全部上缴。而且下一年的预算额度也要由本年度收支情况决定。再加上我们一直奉行“赤字预算”,鼓励政府“花钱”,不鼓励财政盈余。在这种模式下,倘若今年的预算花不完,明年的预算就可能被核减,甚至可能会受到“办事不力”的批评。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会有年底“突击花钱”的乱象。
不怕年底突击花钱,就怕突击乱花钱,更可怕的是我们的预算制度似乎还在鼓励这种乱花钱。因而,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一方面需要对这种大手大脚乱花钱的乱象进行问责,比如有网友提出引入“浪费罪”,对突击花钱行为以犯罪论处;另一方面则需要改变现有的预算制度。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采用“零基预算”,在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以往的收支情况,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反观我们的预算制度,实行“鼓励花钱惩罚节俭”的基数预算。因而,打破编制预算时以上年情况为依据的“预算套预算”做法,让预算更科学、更符合实际,甚至打破常规,对没花完的预算给以奖励,而不是全部上缴,突击花钱的冲动也会少很多。
而更重要的则是加大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包括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审计,让公众参与监督。而这又需要预算项目的细化,像香港那样细化到“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让老百姓知道每一分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具体花到了哪里,突击花钱也就无处藏身。
本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提及“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向社会公开”。这看起来是个好消息,只有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让预算彻底公开透明,才能从制度上制止年底突击花钱的发生。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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