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1月29日电(记者 关向东 付美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9日披露,该省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收入差距较大,权益救济缺乏保障等诸多问题。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情况时发现,建筑业和餐饮、娱乐服务业等行业中部分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比较低,部分已签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监管工作薄弱,社会配套服务缺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有待提高,海南省非公企业的工会主席及集体协商代表基本都是由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在与企业方代表协商时很难真正硬起腰杆为职工维权,也缺乏相关谈判技巧和经验,所以实际上仍然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善谈的问题;部分职工劳动时间较长,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一些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一些企业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一些企业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职工工资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发现,劳动仲裁缺人手、缺经费、缺场地、缺装备问题也较为突出,难以做到对劳动争议案件快审快裁。由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手缺等因素,部分市县未能较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及劳资关系的基本数据,家底不清,工作被动。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建议,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保障劳务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监管机制,严格禁止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三是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准入机制,严格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的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鼓励发展一批专业性强、具有赔偿责任能力的规模劳务派遣企业。
据了解,海南省现有劳务派遣职工约6.5万名,主要分布于国有及国有控股性质的服务业、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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