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按照“一村(社区)一名治安管理员”的原则,今年底前将在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设立警务室,分别配备一名专职治安管理员。
12月中旬,邯郸市350个社区、5328个行政村的警务室将全部起用5678名治安管理员正式上岗。
邯郸市针对当前基层社会管理力量薄弱、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等突出问题,以建设农村和社区警务室、招聘治安管理员为切入点,延伸社会管理触角,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设立警务室旨在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难题,抓基层、打基础,把农村和社区建成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第一层基石、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消除不安定因素的第一道屏障。
据介绍,治安管理员由各县(区、市)从部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乡镇符合条件人员、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中统一招聘,乡镇符合条件人员保留原编制性质不变,其余人员实行合同制。治安管理员统一着装,配备电脑、照相机、电动自行车等装备,在派出所统一领导下,掌握辖区社情民意、摸排化解矛盾纠纷、搞好治安防范,并开展救济、优抚、代办户口等便民服务。
记者从邯郸市政法委获悉,邯郸实施的这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具有3个突出特点:由设区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每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警务室,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工作,实现了农村、社区警务全覆盖;治安管理员由县(区、市)统一招聘,人社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县级财政对工资、社会保险、工作经费等统一保障;治安管理员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和相应奖励,并按照总数3%的比例,由县级党委、政府将优秀人员转为全额事业编制或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及政治待遇。(记者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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