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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客车 可赋予特权

2011年12月13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3日电 “不要仅仅看作是一个交通安全问题。在校车的标准上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在校车运营上,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一些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今日谈及校车安全问题时作出上述表述。

  近期,多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校车翻车事故,截至今早7点,已经造成15人死亡。黄毅13日上午在做客新华网接受访谈时坦言,这些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黄毅称,要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采取一系列切实管用的措施。比如说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就是什么样的车能作为校车来使用,不同于一般性的客车,它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从它的效能上要更优于其他客车,这就需要抓紧制定有关校车的标准。”

  “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因为校车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比如校车制作问题、校车运营问题、校车管理问题等,这些都涉及到很多部门,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形成校车安全监管的合力。”他说。

  黄毅强调,全社会都应该有关注校车安全的意识,从各个方面来提供保证校车安全的一些必要条件和环境。对任何损害校车安全或者是不利于校车安全的一些言行都要认真进行监督或者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据新华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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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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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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