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教授19日表示,相比较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显得滞后。包括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改革,也包括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些领域一直在进行,已成为中国整个改革事业的新重点。
2012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19日下午举行,李培林在会上作如上表述。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体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但相比较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还是滞后的。”李培林指出,社会体制改革涉及到非常广泛的领域,包括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改革,也包括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的体制改革,这些领域一直在进行,但现在成为中国整个改革事业的新重点。
李培林表示,社会体制的改革,将是继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又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将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在谈到社会体制改革将如何进行时,李培林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生体制保障方面的改革。主要就业、住房和社会体制方面的保障。在就业方面在建立完善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前提下,要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同时也要注重解决劳动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
另外,在住房方面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通过大规模建设保障房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发挥各种合作建房在扩大住房供给和评议房价中的作用。在社会保障方面,既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也要防止福利刚性快速增长可能形成的政府债务,还要发挥各种社会救助的作用。此外,也要考虑福利增长的可持续问题。
二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体制改革。这主要是指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要像当年重视国有企业改革那样重视事业单位改革,但是事业单位改革既不能走政府全包起来的回头路,也不能走依靠创收牟利的市场取向道路,在加大社会事业财政投入,广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要调动和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起充足、高效和便捷让和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三是社会分配体制的改革。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的过大,是当前引起很多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深层根源,政府要通过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各种再分配手段来调节初次分配的结果,但初次分配本身也要建立公平分配的机制,要通过建立工资谈判机制来平衡资本相对劳动力强势,避免形成工人抗争运动的倒逼机制调整工资。同时要通过制度建设,积极发挥慈善救助等第三次分配机制的作用,保证社会的基本的和谐公正。(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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