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引发广泛关注,12月20日,河南三门峡灵宝市函谷关镇白家寨的村委会主任白彦民,为村民修路跑到郑州市街头跪地乞讨,要借3万元,并当场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保证:“为百姓修路借钱,永不贪污。”25日,该村委会书记回应说,白彦民的修路行为没有通过村委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通过“4+2”工作法程序的确定,属私自行为。(《新京报》12月26日)
下跪,乞讨,血书,修路,村主任,当这些词语叠加在一起,一个悲情甚至悲壮的村干部形象跃然而出。但稍加一思考,村主任白彦民所做的又貌似行为艺术,修路非要乞讨吗?乞讨非要下跪吗?又非要写下血书吗?非要故意强调“永不贪污”吗?当然,对白彦民的行为不必作道德评判,既不必赞誉为道德英雄,也不必贬之为拙劣炒作。在笔者看来,他的乞讨修路等行为,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央政令不够畅通以及基层财政危机。
不说别的,单以修路为例,到目前为止不少乡村仍然没有通公路,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前不久在小悦悦事件中感动世人的“最美婆婆”陈贤妹,收到了一些捐款和奖金,她表示,用其中的一部分帮助老家村里比她更穷的老人家和其他有需要的人,而且还打算捐一部分出来给村里修路,“村里泥路下雨时,常有小孩、老人摔倒,跌得浑身是伤”。这时,陈贤妹家门前的路也还未通,全都是碎石泥路。广东算是比较发达的省份,仍然有不少村没有通公路,给村民带来不便,而村主任白彦民所在的白家寨村也需要修路,“有两处陡坡路,总计270米左右,一到下雨天就会有人摔倒。”
另一个是笔者的老家农村,由于全是土路,一到下雨天都是泥泞,村民啧有烦言。前不久,村里才铺好路。钱从何而来?上面拨了一部分,其余靠村民自筹,而村民并不富裕,为此村干部采取化缘的方式——当然,不是像白彦民那样到省城乞讨,而是向村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人家善意“逼捐”,这些人家多是在外打工或经商,或者子女在外工作,经济条件尚可,父亲捐了5000元,总共募集近20万元。如今,路勉强修好,尽管如此,村民仍满心欢喜,下雨天终于不用踩泥巴了。
从白彦民的农村到陈贤妹的农村再到笔者老家所在的农村,面临的一个共性都是需要修路,但修路都缺钱。要想富,先修路,这种共识早已形成。众所周知,早在2004年,交通部颁布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就规定,支持农村修路项目的政府资金主要由国债基金、省市县财政资金和乡镇拨款资金构成。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落实,或者说根本落实不了。
有学者算了一笔账。在2005年之前,国家对获得立项的村道建设补贴是10万元/公里,2005年之后这种补贴上升到15万元/公里。而区县一级的补贴视各地财力而定,一般是2—5万元/公里之间。但是,调查结果表明,这些补贴并不够,因为在城镇周边地区和平原地区,村道的平均造价约为25万元/公里,每公里村道造价的资金缺口约为10万元左右;在偏僻山区的造价更是在40万元/公里左右。钱不够怎么办?要么修不成路,要么由乡镇或村民自行解决。
白彦民乞讨修路,无意中揭示了农村无“路”可走的现实困境。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捋顺各种关系,解决基层财政危机以及农村落后的生活环境。(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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