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丁栋)中国国土部门在此间表示,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
国土资源部28日下发通知,要求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活动。
通知明确,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
通知要求,要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健康有序推进。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中国国土部门组织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有助于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和合理调整使用,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业现代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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