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2月29日电 (记者 杨薇)记者29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明年珠三角各市将开展包括PM2.5和臭氧在内的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2013年全省的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4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开展监测。对于监测结果公布方面,广东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珠三角先行先试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做好发布工作。在国家“新标准”发布后,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将率先进行监测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据广东省环保厅区域大气科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透露,国家公布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之日,就是数据发布之时。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16个站点将率先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而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后,及时对外公布,非珠三角的其它城市在常规监测能力形成之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对外公布。
同时,钟流举还指出,根据国家的要求,要实现PM2.5的监测主要不是靠增加监测站点,而是在原来的国控空气监测点的基础上安装设备。
目前,广东现有97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穗深两市所有国控监测点全部具备了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但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
据透露,除了已有国控站点在近两年先行先试监测PM2.5,广东已有用于研究探索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点在监测PM2.5,并持续了6年,但PM2.5一直未公布监测结果。
钟流举也承认,以目前的情况估计,实行新标准后广东的空气优良率将较为显著下降。
他指出,广东要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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