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紧急避孕药销售实名制”一事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关注,有人质疑这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作出这一规定是为贯彻国家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记者查询发现,在贯彻这一方案时,除福州外,福建省三明市也作出相同规定,其他省市中并未发现有此规定。(见12月28日《东南快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购买避孕药居然也要实名!实名制没有原罪,人们对火车票实名制、微博实名制乃至菜刀实名制都不陌生,但此番避孕药销售实名制还是超乎了人们的想像。
中国人比较含蓄,通常羞于谈性,购买避孕药时大多羞羞答答,若再让人家实名登记,实在很尴尬。避孕药销售实名制,貌似一个笑话,但大家千万别当笑话看。
首先,它让我们看到了地方一些部门对中央政策的曲解。所谓“两非”,是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可见“两非”的剑指所向是胎儿性别问题,是为了促进性别平等。集中整治“两非”,确实必要。但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不是用来干涉百姓的床笫私事,更没有要求推行避孕药销售实名制。福州相关部门曲解中央政令,是一时冲动,还是觉得这么做确有必要?
其次,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地方管理部门的懒政思维。六部门要求整治“两非”,地方上当然应该落实,并且应该不折不扣地落实,但不能过于简单化甚至粗暴化,实名制或许确实一步到位,但折射出的却是一些官员缺乏施政、管理技巧和艺术。笔者注意到,福建印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强责任分解,将责任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工作落实到人,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列入市、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试问,福州相关部门是如何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又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查检查的?是要求工作人员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而不是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公民头上。
最后,我们还看到了相关官员的颟顸之风。避孕药销售实名制其实很难操作,难道还要赋予药店当面查实公民身份证的权利吗?如果不查证件,又如何保证人家登记的一定是实名?再说了,药店都是要赚钱的,这就跟要求饭店制止食客吸烟一样,不好强求也不愿强求。福州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承认,“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更主要的还是靠药店工作人员的自律。”可见,这避孕药销售实名制其实是“先天不足”。
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政令,将相关官员寒酸的素养逼真地呈现了出来,让人忍俊不禁又难免叹息。不懂得常识,也不懂得尊重常识,一些人恐将闹出更大的笑话。(秦淮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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