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方日报》)去年8月23日《恩平50亩土地流转牵出离奇案件》、10月18日《市值6500万土地被卖,赔偿200万?》、11月1日《当事人与土地开发商起冲突》3篇报道,引起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下午,恩平50亩土地离奇案件有重大进展,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被提请恩平检察院批捕。专案组向本报记者透露,共案被刑拘并提请批捕的4人除黄福林外,还有建设银行恩平支行原行长侯春幸、建设银行恩平支行信贷股原股长李×暖、以及黄福林名下“富升”公司法人代表李×达。
据了解,2007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下称“信达公司”)诉恩平市东安经济发展总公司(下称“东安公司”)欠款300万元(恩平法院2007年391号)。然而,因此案被查封的50亩土地却是案外人郑深所有(东安公司在2007年1月已由法人代表黄福林将50亩土地卖给郑深)。在“391号案”中,被告东安公司的法人竟然变成“叶洪威”,东安公司用已作废的土地证复印件证明土地为其所有,法院由此判信达公司胜诉。诡异的是,信达公司赢了官司不要钱,同时将钱给了败诉的东安公司,黄福林用李健达之名于2007年8月30日将这50亩地以4万元一亩的价格,让恩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此200万元随后被黄福林领走。
建设银行恩平支行原行长侯春幸、建设银行恩平支行信贷股原股长李×暖,此次也被共案刑拘并提请批捕。据了解,早在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任建设银行恩平市支行行长期间,侯春幸违规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36亿多元,港币368万多元,直接导致该行无力兑付到期存款,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被迫撤销。2001年,负案潜逃近三年的侯春幸被抓获归案,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此次“391号案”再次被专案组“挖”出来,其扮演了什么角色?在“391号案”牵扯出来的系列案件中,高超的诈骗手法仍待进一步调查。本报亦将继续关注。 (记者/兴乐 詹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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