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市因为发展绿色有机水稻,五常大米享誉全国,最高售价可达每斤199元。但是当地稻农卖给加工企业的收购价却不足2元。记者采访得知,每斤大米的加工成本约为0.2元,加工企业通过设置不合理订单控制稻农压制收购价,以致稻农和企业获利悬殊。
五常大米的高价外销和低价内购的价格差距令人瞠目结舌。表面上看起来,米企的利润好像来得很合理,因为人家自己开发的市场、包装产品、打开销路,而农民只是把稻米种出来而已。而且米企是按市场大米价收购大米,跟农户之间签订了合同。但是,现实告诉我们,农企之间的利差如此巨大,显然存在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隐形性的,是地方政府没有履行好平衡经济资源分配的职责,在农企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上,政府职能的缺位没有把富民措施落到实处。
兴旺发达的中小企业占用着一方土地、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理应带动成为地方增收、创收的车轮,并回报一方百姓。然而五常的大米经济,实际上伤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反而可能令他们压缩五常大米种植。只有让农民多受益,五常大米才能扩大化生产,五常大米才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一项产业链条的复兴,必须让生产、销售、消费良性循环;任何一个环节“病态”,都可能使整个产业链“卧床不起”。五常米企不让利农民,就容易导致生产环节“病态”,等于“自残”行为。而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合理调节农企利益分配,也是不容推卸的责任。童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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