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天价工资”事件算不算集体贪污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京华时报》1月11日)
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被曝光之前,关于“天价薪酬”的丑闻多与垄断国企有关。都知道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福利待遇好,这个“好”主要体现在隐形上,像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将天价工资做到账面上的,还是少之又少。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如此工资,着实让人羡慕得直流口水。
从传闻到坐实,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天价工资”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从这扇门中可以看到,关于“薪酬监管”的老话题,不能仅仅盯着石化双雄、电网电信等垄断国企。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逃脱了监管之网,他们依旧可以光明正大地发放天价工资。
或者说,对事业单位的工资监管可能本就处于真空状态。如果没有网友曝光的那则《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网帖的热传,不知道该中心的“天价工资”是不是还要继续下去。透过这扇门公众不得不继续追问,还有多少不正当的高收入部门没有被曝光出来呢?
高收入并不是坏事,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员工到底做了哪些卓越的贡献,才配得上如此天价的工资呢?该中心的“天价工资”又是从哪里来的?审计署调查表明,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本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换句话说,该中心通过占用政府垄断的公共资源给中心员工发放高额工资。
审计署的调查充分证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天价工资”事件,本质上就是一起隐瞒国有资产、侵吞国有资产,并且编造谎言回避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事件。说到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常常想到的是,只有国有企业在改制时才会造成。殊不知,事业单位原来也有侵吞国有资产的能量。
就是这样一起性质恶劣的侵吞国有资产事件,处置结果却让民众大失所望。身处漩涡中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未受太多影响,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工资数额进行下调,具体不明。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两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国有资产本是全民所有,在未得到公众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将公共财富用于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发放,这到底算不算是一种“集体贪污”?该中心的负责人不仅应该受到严厉惩处,其上级主管部门深圳市住建局也难逃干系:对于“天价工资”,深圳市住建局到底是知道真相、得到好处而装作不知道,还是真的不知道?如果是前者,那应该算是贪污吧?如果是后者,这分明是渎职。
让人遗憾的是,该丑闻中涉事领导竟然毫发无损,国有资产就这么被光明正大地“瓜分”。难怪有网友愤慨地评论,这一起“天价工资”如果就此画上句号,难道是要诠释“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现代含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