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门”用户信息或一年前已泄漏 暂排除有内鬼(3)
“政府不该是旁观者”
据统计,2011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5亿,2012年电子商务规模有望突破6万亿元。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产业,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并不“虚拟”。依法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已变得重要而迫切。
“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政府不该是旁观者,应该在法律、政策、标准制定及监督、检查、执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杜跃进强调,政府制定行业标准至关重要,规范行业安全等级水平,促使企业提高并按照安全水平等级经营。例如,可明确要求重要网站使用的应用程序必须通过代码安全审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使程序员学习如何编写安全程序。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教授说,“我国网络法律尚不健全,国家需加强网络法律建设,尤其是加速出台网络安全法,保证我国5亿以上的网民能够在一个安全可信的环境下享受互联网提供的便利。”
杜跃进认为,政府应做到执法必严。由于网络黑客获利丰厚,投入和风险又低,政府必须通过加大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网络攻击者的成本,才能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压制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活动。此外,企业和服务商本身要树立长远战略与社会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网络信息安全投入力度。
蒋涛建议,在国内建立能够共享的安全公共知识库,确保发现第三方系统漏洞后,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成员并及时堵塞漏洞。
“虽然提升用户意识是重要而且必须持续开展的工作,但不能要求所有用户的安全意识都提高到足够高的水平,因为用户就是用户,不是计算机安全专家。因此,安全界应该树立用户意识,降低安全风险,保护用户利益。”杜跃进说,“网络信息泄露,虽然直接受损的是网络用户,但从长远看,不良企业最终会被唾弃。”(记者 王昊魁 光明网记者 宋乐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