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职业病目录扩容是权益保障的进步
备受关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防治法)日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开始实施。“2011版防治法的突破比较多,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介绍。(见1月10日《成都日报》)
职业病目录扩容,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这是众望所归,其释放的积极信号有两个,一是便于劳动者维权。屏幕脸、鼠标手、电脑椎等疾病,是现代工作特有的疾病,对于这些新型疾病,职业病目录应该与时俱进,只有不断扩容,劳动者的权益才更有保障。这些疾病一天不纳入职业病目录,劳动者就只能独自承受苦痛,无奈地承担医疗费用等等。二是有利于全社会一起预防新型职业病。这些病纳入职业病目录,表明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患病的群体比较庞大,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为此,需要严加防范。
当然,还应看到,即便这些新型职业病纳入职业病目录,还需明确两点:一是如何认定?有网友称,有的白领玩游戏玩成了鼠标手,难道也认定为职业病吗?此观点确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更应看到,对多数白领来说,玩游戏毕竟是少数时间,不能因为其曾经玩了游戏就否定其鼠标手不是职业病。二是谁来埋单?如果是企业,企业不愿意或无法承受怎么办?
鼠标手、电脑椎纳入职业病目录不是终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工作环境不断改变,还可能出现新的职业病,这就需要职能部门未雨绸缪,提前应对。据介绍,对于新型职业病,国外有不少经验值得借鉴。如日本职业病名单上有九大类病症,每一类中均有一条开放性条款,提出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属于该大类但未明确入列名单的疾病,也可按职业病对待。当前中国《职业病目录》中,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和职业性皮肤病四类疾病项下也有开放性条款,但仍显不足。因而不妨多设置一些开放性条款,唯此,才更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此外,也要提醒劳动者重视职业病的预防。不少人感叹:年轻时,我们用健康换金钱;年老时,我们用金钱换健康。这种状况是该改变了。不断健全法律制度,让每个劳动者都能有尊严、有保障地劳动,这是遏制职业病高发的必由之途。(秦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