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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官员:绝不让外逃贪官和其他罪犯逍遥法外

2012年01月13日 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外交部官员:绝不让外逃贪官和其他罪犯逍遥法外
     13日下午,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做客中新网,为网友解读新形势下的外交条法工作。中新网记者金硕 摄

  外交部官员:新中国签订条约总数已达2.2万项

  外交部官员:执法合作是中美关系中的一个亮点

  外交部官员:中方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外交部官员:坚决反对以保护人权为幌干涉别国内政

  外交部官员:要坚决防止“保护的责任”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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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官员:网络应该是在国家主权之下

  外交部官员:海底是人类共同财产 不专属某一国家

  外交部官员:每个公民无时无刻都与国际法相关联

  中新网1月13日电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黄惠康今日做客中新网解读新形势下的外交条法工作。谈及打击犯罪分子外逃的话题,黄惠康强调,目前,中方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之间的执法合作日益加深,目的只有一个,绝不能让那些逃亡在外的贪官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黄惠康说,由于科技发展、交通便捷,最近几十年来,跨国的犯罪在增加,其中有些还是有组织的犯罪。此外,还有一个腐败犯罪问题,一部分贪官携款外逃,跑到西方国家去,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

  黄惠康介绍,目前,国际社会迫切需要通过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在这方面,无论从条约的制定,还是组建打击跨国犯罪的机构方面,都已经取得一些成就。在国际公约方面,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还有关于一些具体类别的打击犯罪公约。这些公约给国家提供了通过合作打击犯罪的渠道、平台。

  同时,在刑事执法方面,还有国际刑警组织来联合各个国家的警察机构。比较常见的有一个叫红色通缉令,对于外逃的罪犯,可通过发布外逃通缉令,进行跨国缉捕。中国也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

  黄惠康说,在多边领域,有国际公约来打击犯罪。在双边领域,中方与一些国家签订打击跨国犯罪的双边条约,主要是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现在还在谈一类新的条约,叫移管被判刑人员条约,即对在外国犯罪的罪犯,可以移到国内看管羁押。

  此外,中国还准备与外国缔结犯罪所得的返还与分享协定,目的是要调动对方国家与中方合作的积极性。“这些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管是什么犯罪分子,也不管他逃到哪里,我们都要把他捉拿回来。”

  黄惠康坦言,中国现在面临的追逃追赃任务非常繁重,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已经逃亡在国外的犯罪分子,数量还比较大,另一方面,还不时有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分子向外逃,所以这项工作是长期的。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我们通过引渡、遣返等方式,已经把不少逃亡在海外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同时,中国政府的这种决心和国际合作的力度,也取得了一种震慑的作用。”

  黄惠康说,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和作为犯罪分子逃亡匿藏的主要目的地的西方国家,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司法制度方面存在一些不同,所以合作起来有时不一定很顺畅,在这方面还需要与有关国家进一步加强沟通,增强互信,加强合作。“在这方面我们和美国的执法合作,应该说还是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

  黄惠康特别提到,目前,中方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之间的执法合作日益加深,目的只有一个,绝不能让那些逃亡在外的贪官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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