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禁公款喝茅台”背后有个制度陷阱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新华网1月16日)
正如人大代表所说,“动辄两千多元一瓶的茅台酒已经‘变了味’,不再是普通的白酒,老百姓对此议论纷纷、意见很大”,并且,从可接受的角度来说,“禁止以财政资金满足个别人群的奢侈欲望,杜绝国币公帑的靡费”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民意需求和社会情绪,但是,回归到问题本身,公款消费是一个“可以与否”的命题还是“如何消费”的问题?
高端白酒在当下既是一种身份、权力的象征,在相当程度上也几乎成了“公务员酒”,是与平民百姓无关的,尽管很多时候老百姓不得不付出相应的成本,但是,却无法享受高端酒的“口味”,正因为如此,茅台酒的价格有时候成为腐败与公款吃喝指数的真实写照。就此,“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就笔者的看法,“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是个伪命题,原因很简单,从逻辑上看,应是先有公款消费是否允许,再有公款消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如果说,消费茅台不合适,那么,消费其他诸如拉菲之类高档酒类的物品就是合适的吗?不要说高档酒,哪怕公款吃喝的中低档酒,就是应该的,可以“准”吗?
对“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必须跳出“钱穆制度陷阱”。著名的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制度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而执行新制度的人往往在分歧争执中敌不过固守旧制度的人,因而越来越失去效率。“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的背后就隐藏着“钱穆制度陷阱”,因为这混淆了公款消费是否正当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很可能造成对公款消费实质的遮蔽。我们总不能认为公款消费茅台不合适,消费其他的就应提倡吧?
公款吃喝:“能否消费”和“消费什么”不能混为一谈。“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背后的治理陷阱应正视,否则,“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意味着我们永远无法跳出治理公款消费的困境。(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