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纲要提出,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纲要提出,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研究推动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纲要提出,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政府扶贫规划,分解指标,量化考核,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并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协调机制,实行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
——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扶贫规划同步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
——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落实残疾人扶贫和救助政策,改善基本生活状况。
——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要将支农惠农政策优先落实到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要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
——要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监测给予指导。
——要动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和加盟店铺优先安置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创业加盟。
——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农家书屋”管理工作。
——要指导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信贷,创新产品,优惠利率,简化手续,提供无障碍服务。
——要优先为从事种植、养殖和手工艺加工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及残疾人家庭提供信贷支持。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并指导地方残联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纲要提出,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