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新班子立规矩 “裸官”原则上不得任正职
广东为新一届市县领导班子“立规矩” 明确“裸官”、财产报告等规定
为加强新换届的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广东省委近日出台专门规定,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规矩、指方向、提要求”, 明确“裸官”、财产报告等规定。
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辉介绍,《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已于近日出台。针对新换届的市县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立规矩、指方向、提要求”,力求使领导班子一开始就能规范高效运转,既有原则性的要求,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决定》注重广东特色,突出实效性,不少要求被量化。例如,市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并尽可能多走访辖区内村(社区),县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安排到村或企业驻点1至3个月,了解基层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专门安排3至5天用于学习思考等。
《决定》注重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例如,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提出注重在关键时刻检验干部,将干部在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处理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教育、选任和奖罚的重要依据;在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方面,提出探索建立科学发展年度、任期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和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结合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
《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防止隐瞒不报、只报不查。
张辉说,广东省委将出台贯彻落实《决定》的分工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并通过开展创建“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的“五好”领导班子活动等抓手来促进《决定》落实。(记者 孔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