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交通事故致41人死 暴露超速超载等问题
中新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国务院安委会21日对近期三起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称这些共造成41人死亡的事故暴露出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
2011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一辆核载8人,实载13人的面包车,沿不具备通车条件、正在建设的乡村道路行驶。当行至一上坡处时,有乘客发现车尾箱门打开,有物品掉落。驾驶人停车并下车捡拾物品时,车辆向后滑动,坠入车辆右侧斜高约200米的悬崖下,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临时停车操作不当。
2012年1月3日,河南省周口市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沪昆高速公路行驶至湖南省境内时,失控撞断中央隔离护栏并横在对向超车道内。随后,河北省石家庄市一辆大型客车,在对向超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到此处,与上述货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
分析称,事故直接原因是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在道路弯道处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半挂货车撞断中央隔离带,妨碍对向车辆通行。
2012年1月4日,安徽省黄山市一辆核载53人,实载57人的大型客车(包括4名幼儿和1名儿童),从浙江省义乌市沿沪昆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前往四川省,当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公路贵州省境内时,失控撞断中央隔离护栏和对向车道外侧波形护栏,翻下道路左侧深8.8米的垂直边沟,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
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大客车在长下坡湿滑路段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翻车。
国务院安委会称,上述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依据有关规定,安委会已对上述三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