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再驳美NGO指责:为西藏牧民建房不侵犯人权
近日, “人权观察”这一个非政府国际组织发布的《全球报告2012》(以下简称《报告》)中,不乏对中国人权状况指责和声讨的个案。作为长期从事西藏发展研究的学者,我们对《报告》中“中国政府继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高达80%的西藏人口——包括所有牧民和游牧民迁至他处”等语句百思不得其解。改善农牧民群众居住条件,并深受欢迎的“安居工程”,被“人权观察”“观察”后,怎么变成了违反人权的行为?
话题还要回到2006年。鉴于西藏农牧民群众的住房普遍比较简陋,且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改善住房有强烈的愿望,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全力抓好以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和农房改造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的重大决策,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区80%以上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与此同时,这项工程也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视为推进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通过新华社对外进行了发布。
我们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研究西藏的发展问题,而且将主要精力用于西藏农牧区经济的发展和农牧民民生改善问题的研究。我们从1990年开始,在西藏拉萨市和山南地区选择了4个农村社区(分别为拉萨市林周县、曲水县和墨竹工卡县的查巴拉村、春堆村和伦布岗村,以及山南地区扎囊县的扎西林村),进行了20多年不间断的跟踪调查,与此同时,笔者还多次接受西方国家学术机构的委托,对西藏其他农牧区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我们将用亲身的经历和第一手资料对“安居工程”及《报告》结论作一个解析。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报告》所谈及的“将高达80%的西藏人口——包括所有牧民和游牧民迁至他处”,既不符合基本常识,更不符合基本事实。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西藏已实现定居的农业和半农半牧人口为185万人,占自治区人口总数的61%。一个直观的基本事实就是,这部分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仍生活在他们祖辈生活的社区,根本就没有迁移或者重新安置。比如在拥有102户的春堆村,2010年完成了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其中,90多户在原址重新修建房屋,其余农户在本村选择新宅基地自己建造了新房,还有两个贫困户认为自己原来的宅基地风水不好,政府出资并根据他们的愿望,在其新选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新房。
西藏自治区在实施安居工程的过程中,除了大量的农房就地改造和重建外,也进行了一定数量的农户异地搬迁。搬迁最多的人群就是居住在大骨节病和大脖子病多发地区的农牧民。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西藏自治区已经完成对大骨节病发源地的4000个农户进行了搬迁。2007年冬季,我们参加了一个大骨节病考察组,当我们路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一个大骨节病多发地的时候,闻讯赶来的500多名藏族大骨节病患者在严冬里赤着上身,在道路两旁排着长队等候着我们。他们迫切希望政府帮助他们远离病源地,让他们的孩子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目前,四川省已通过类似于西藏的安居工程,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此外,西藏自治区还通过安居工程实施了扶贫搬迁。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扎囊县德吉新村,全村108户712人均来自贫困地区。在新村建好初始,政府动员几十户搬到德吉新村,其余的农(牧)户在经过了两年多的观望等待,确认了新村可以为他们带来更美好的生活后才将其家庭成员分期分批陆续迁移过去。
根据我们的长期观察和研究,西藏在过去6年实施安居工程的过程中,迁移至他乡的农牧民人数超不过15万人,总数也不到总人口的5%。《报告》中说的80%这样庞大的一个迁徙比例,不知有何根据?
安居工程上马初始,政府委托西藏地方的建筑设计师,根据不同地域的建筑风格,设计了几十套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地域特点的建筑图案供农牧民选择,通过安居工程为农牧民改造或重建的建筑均为藏式建筑风格。2006年,安居工程一经推出,就深受农牧民的欢迎。我们在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扎西林村五金村长家借住期间,在拉萨市林周县春堆村扎西丹巴村长和其他两个村村长家调查期间,均见到农户希望村长能够帮助他们拿到安居工程的指标,此外,还有一些当年拿到安居指标的农户希望将其新的安居房建在公路旁边。与我们交谈过的农户不下1000家,没有一个农户反对安居工程。道理很简单,政府补贴帮助人民建房,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是不容置疑的大好事。
近年来,还有个别国际组织、学术机构和学者对西藏自治区在游牧地区实施的安居工程颇有微词,认为西藏保持着世界上最完整的游牧业生产、生活方式,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保护西藏高原脆弱的草原生态系统。这可能与《报告》特别提到对西藏游牧民搬迁的态度一脉相承。
应该注意到,西藏的牧民只是在水草旺盛的夏季才进行长距离的游牧。在漫长的冬季,他们驻扎在海拔相对较低,离公路相对较近的冬季牧场。政府为牧民提供的安居房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特点。截至2010年,西藏自治区已经为30000个牧户建造了舒适温暖的安居房,而且大都分布于牧户拥有的冬季牧场附近的交通沿线。此外,住进安居房的牧户在夏季仍沿袭着长途游牧的习惯,与以往不同的是,游牧队伍中已经少了许多学龄儿童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老人和小孩留在定居地。
过去,在零下20多摄氏度的严寒冬季,他们中大部分不是住在牛毛帐篷里,就是住在用石头和草皮垒砌的被当地老百姓叫作“冬窝子”的居所里。西藏民主改革前,他们的平均期望寿命不足35岁,初生婴儿死亡率高达30%。政府在他们靠近交通沿线的夏季牧场,建造温暖舒适的安居新房,让孩子有学上,让患者有医治,让老者不再颠沛。如果只关心他们的独特生存方式,但不关心他们经历的痛苦,不仅不人道,更谈不上什么人权。
此外,我们经常看到国外人权学者对安居工程的议论,说把农牧民搬迁后,生活设施不配套,老百姓生活不方便。也有议论说搬迁后没有必要的生活资料,欠银行或者亲戚朋友很多钱,因此,搬迁后老百姓变得更加贫困了。我们驻村调研的情况是,政府通常在老百姓建房后较大规模推进当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或者鼓励农牧民向交通便利、水电等条件较好的地方集中,学校、医院在定居点建设起来,由商务部推行的“万村千乡工程”(超市进农村)也大面积惠及这些社区。政府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搬迁后的居民耕地得到了保障。例如,在德吉新村,搬迁前人均耕地0.8亩,搬迁后人均得到耕地2亩,为了解决水利灌溉,2006年政府花了1800万元修提灌站,2009年又花2100万元更换了设备。同时,我们还看到,在交通比较便利的社区,年轻人大量在非农产业实现了就业,做生意,跑运输,开餐馆,当领班的人在德吉新村都出现了。过去,他们的祖辈没有一人从事过非农产业。在实施安居工程中,当时的办法确实是“政府补助一点、自家出一点、银行贷一点”,虽然有些农户向银行贷了款,我们实地了解的情况是,没有一家因为借了银行的钱而陷入贫困的,政府多次补助贫困群众解决贷款偿还的问题。
政府为了老百姓的生存安全,健康安全和改善民生,在充分尊重人们意愿的基础上,帮助西藏农牧民改善住房条件,或是对其重新安置,这是政府的基本作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应该是无可厚非且深受人民拥戴的事情,但为什么经过总部设在纽约、自称尊重人权基本标准的人权观察组织的观察后,其结论完全违背基本事实和基本常理?如果不是资料来源严重失真,那只能是别有用心。罗绒战堆 杨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