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2)
公开难,难在哪里
有一点值得注意,2011年中央公布“三公”经费的时候,每个部门公布的步调并不一致。
科技部在2011年4月14日率先公开“三公”支出预算,尽管只是公布了总额,并没有列出详细的分类,但开创了先河。财政部7月8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2010年支出和2011年预算情况。其后,陆续有包括审计署、国家文物局、教育部以及中国工程院等90多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预算相关数据。
大部分中央部门未能按时公布(2011年6月)。原因在于,因为是第一次公布,大家在理解上的差异和准备工作上的不足导致公布步调不一致,这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而其中因技术问题所导致的公布难,需要今后加以改进和调整。
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中,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计中并没有专门的“三公”经费科目。我国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一般由粗到细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别。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要求,目前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的公开状况为部分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项”,其余非重点支出公开细化到“类”。对是否公开细化到“目”,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
从目前实行的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设计看,主要分为两层,一是按照支出功能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项三级,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如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二是按照经济分类划分,分类、款两级,反映花钱的具体用途,如人员工资、商品购买、基本建设等。而经济分类还没有全面实行。
“三公”经费反映花钱的具体用途,应主要通过经济分类的科目反映出来,但是在部门预算相关表格的内容设计上并不是与科目设计一一对应,如目前的预算编制中并没有“公务接待”这个科目,因此只能在一些具体的项目中整理得出,在做一些调整后才能拿出数据。这也说明一些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入。
此外,“三公”经费公开之后也对政府各个部门形成压力,钱用得是否合理,政府各个部门就要加以考虑。没有公开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对自己“三公”经费的情况可能关注不多,现在就可能有更多的关注,对于不合理的就要改革、加强管理,尽可能地压缩。这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资金使用绩效有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技术问题、认识问题以及各种各样的担心,是导致“三公”经费公布难的主要原因,以后需慢慢进行规范,形成成熟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