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规定干部“家庭失德”将入档
2012年02月07日 13:5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起,江西于都县将对领导干部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孩子等“家庭失德”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于都县出台了《领导干部履行赡(抚)养义务不良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家庭义务,以“小家”的文明带动“大家”的幸福和谐。办法规定,将依法通过维权热线、群众反映等渠道,采集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庭失德”行为信息。经调查核实确认为不良信息的,形成不良信息报告表。(吴齐强、卢晓炜)
【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