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紧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 净化录用环境(2)
重点五: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
【背景】2006年公务员法出台。5年来,20个配套法规相继研究制定。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
2011年,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7个法规政策,研究拟订了8部专项处分规章。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强化了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去年5月到10月,国家公务员局在全国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明确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思路、任务和措施。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十二五”时期仍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环境更加复杂、挑战更加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把它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这对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5年来,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很有成效。但从实践看,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准确地阐释和宣传,仍有部分配套法规有待出台,部分法律法规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一些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
公务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变化,要长期坚持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和遵守执行公务员法的力度,推进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
2012年将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的长效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考录方面的问题,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考录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
继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修改完善公务员转任规定,研究制定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指导意见、资格审查管理办法、面试考务管理办法、面试工作规则、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招考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操作说明,研究制定专项处分规章和《申诉案件办案规则》。
重点六: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实践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
【背景】国家公务员局从2009年3月启动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且两年来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之一。职业道德培训纳入《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成为“十二五”时期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明确,“十二五”时期,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将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甘肃等省区市专门下发文件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出安排,重庆制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云南、广西、青海等地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抓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来看,关键是两条:一是能够使公务员这支队伍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欢迎。总体上看,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党和人民充分信赖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务员队伍中确实存在一些突出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迫切希望我们不断加以改进,迫切希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能够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确保党长期执政、长治久安。作为党治国理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其职业道德水平体现着党的执政形象,关乎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群众评价党和政府的焦点,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关键问题。
从目前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局是比较良好的,但也存在着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12年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创建机关文化、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等有效形式和载体,吸引和组织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到职业道德建设中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健全投诉、整改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基础研究和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规范约束的重要手段。
重点七:公务员平时考核
【探索方式方法,破解难题,推动平时考核普遍开展】
【背景】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2007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2011年3月,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平时考核工作。内蒙古、黑龙江、山东、四川、兵团等20个省区市专门召开了考核工作会议,推动平时考核工作的开展。吉林、安徽等5个省市出台了平时考核的规范文件;河南、福建等12个省区市确定或增设了本地区考核工作联系点。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平时考核是公务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抓平时考核就是抓日常管理,就是抓任务落实。平时考核关系到在我们国家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公务员队伍,关系到能不能管住和管好这支公务员队伍,关系到如何切实关心爱护帮助公务员、促进公务员全面发展。在继续改进和完善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同时,要下功夫抓好日常考核工作。经过探索创新,目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和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摸索出许多好的经验做法。但各地开展不平衡,存在认识不够高、信心不够足、办法不够多等问题。
2012年我们将继续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平时考核方式方法,努力破解考核指标设计、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应用等难点问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考核数据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审核校验的信息化,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考核联系点的先导示范作用,推动平时考核普遍开展。
重点八: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推进公务员数据库和数据分中心建设,实现四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
【背景】去年,会同中组部印发《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视频会议,对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出部署,确定了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公务员日常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准确把握公务员队伍发展状况和趋势,提高客观决策和规划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是全面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一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地要按照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系统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筹划、部署和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系统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2012年将重点推进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和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数据分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