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以“家庭邻里评价”考核干部的进步与局限
新闻回放: 四川眉山市彭山县委目前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提拔干部先征求其父母、邻居甚至小区物管意见。截至2月17日,彭山已有5名干部通过此项考核,其中一名干部因不爱做家务被扣两分。已提拔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数低于80分者,将被扣除年终奖,诫勉谈话,必要时更换岗位。(2月19日《京华时报》)
“不做家务扣两分” 让人眼前一亮
四川彭山县委出台的这个《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将干部的道德考核予以量化,实在是令人为之“眼亮”。比如,该《评价考核办法》中,将干部的生活方式、兴趣、交友是否健康,是否孝敬父母、善待妻儿,家庭、邻里关系是否和谐等都被纳入考核,对于拟提拔的干部,先征求其父母、邻居甚至小区物管意见。这不,一名干部就因为不爱做家务被扣掉了两分。
或许有人说了,干部不做家务扣两分,这种考核有些小题大做,干部做不做家务,是自家的事,组织上不该“手伸的太长”或“揪住不放”,甚至据此在道德评价上去减掉两分。这种观点虽然符合不少人的看法,但作为干部不爱做家务,怎么说这名干部在家庭生活上也是有“瑕疵”的,再延伸一步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不爱做家务的人,又怎能做好一个单位的工作?
做领导,不光拥有职权,还拥有管好单位这个“家”的责任。不把单位当“家”,不把同事、员工当做“自家人”,肯定会搞不好团结和工作,也不可能把精力都用在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上。而且,干部帮助爱人干干家务,大多都是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比如,洗碗、做饭、洗衣、擦地等等,如果连举手之劳这样的小事情都不愿意干,我们还指望他在单位能有什么作为?
干部爱做家务、善于做家务,虽然属于家庭生活琐事,但是从中却能体现出干部的一种素养和境界。一方面干部爱做家务,体现出这个干部爱家庭、有责任,愿意把自己的“小家”经营好,让家庭充满和谐温暖,这样有家庭责任感的干部一般也会有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干部爱做家务也体现出干部有时间和精力在家忙活,没有在外花天酒地,没有夜不归宿,这样的干部绝大多数不会走歪路。相反,一些不爱做家务的干部,他们的心思放在哪里呢?恐怕就值得探究。
笔者认为,干部不爱做家务扣两分的做法,蛮有操作性的,也值得各地在考核干部时借鉴。一个优秀的干部,不能光工作上有思路、有魄力,还应当在家庭上有爱心、有责任,善于化解家庭矛盾,让家庭这个“后院”成为温馨的“港湾”。(舒心萍)
“百姓评价”比“家庭邻里评价”更重要
把干部的考核由通常的“组织部门内部说了算”升级为“家庭及邻里评价”等具体的分数量化等内容,破除了此前走过场式评价,解决了领导干部“德”的考察比较模糊、空洞的问题,有利于倾听到更多来自干部所在单位之外的“外部”的声音,而且这种考评还是通过分数量化的形式来进行,让考评方式更具操作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但是,把干部的考核与其父母、邻居甚至小区物管等的意见关系直接挂钩,对于目前的社会现实来说,不可能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当前,一个官场潜规则是,作为领导干部来说,绝大多数家庭会因这位干部职位的提升而享受到不一般的殊遇:比如,孩子上学、公车私用、公款报销一些吃喝等等,还有全家人的社会地位在外人看来会比普遍人更高,没有哪个家庭不希望有人出人头地、成为领导干部的。
而且,国人一向有“丑事不外扬”的社会潜规则,除非领导干部的行为“出格”到了极点,家庭内部矛盾上升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父母、爱人及孩子等人才会对领导干部个人给予差评,否则,指望领导干部的家庭能够公正地对组织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客观评价,实在是有点太理想化。上述新闻中因不做家务而被扣去两分的干部的妻子就表示,“不知道不做家务要被扣分”,言外之意是,如果知道这一点,妻子肯定不会说。
至于拟提拔干部的邻居和小区物管等“外界人”的意见,其实也起不到多大作用:一是这些人对干部个人或家庭情况一般了解不多,二是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大多考虑不会因为自己的某些意见表达影响人家的仕途,毕竟,每个人提拔升迁的机会都是很有限的,谁会轻易因为自己的言行得罪人家呢?
彭山县本次需要通过此种考核的5人中,尽管都在家庭美德方面被扣了分,但最终依然是“全部都通过”,这样的考核显然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
作为“人民公仆”,领导干部的考核既不能是组织部门封闭起来进行的“内部考核”,也不应是“家庭或邻里考核”,而是人民群众才最有决定权。作为服务于一方或某个行业的公务人员,每人都应是当地的“人民公仆”,其所做的都应该是最大程度地“服务于民”,应该是“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典范,因此只有作为“主人”的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评价才是最公正、无私和直接的。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这一点都是最可靠、最公正和最有说服力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任何脱离开百姓评价的公务人员或领导干部的考核都不够公平、公正和科学完善,都应该得到纠偏。(狄书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