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考核官员道德问亲属不靠谱
四川眉山市彭山县委日前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提拔干部先征求其父母、邻居甚至小区物管意见。截至2月17日,彭山已有5名干部通过此项考核,其中一名干部因不爱做家务被扣两分。(2月19日《京华时报》)
这些年,将道德量化作为考核标准并不少见。2010年,河北省新乐市曾出台《2010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干部夫妻不和或者与邻里不团结导致家庭美德考核不过关,将面临被辞退的危险。这样的官德考核,当然并非毫无意义。然而,理想与现实总有距离,实际效果如何恐怕就需要深入讨论了。
就拿那位被扣两分干部的妻子说,知道考察组是来考察丈夫的,但不知道不做家务要被扣分。倘若这位妻子知道不做家务会影响丈夫升迁,她还会“举报”丈夫的“懒惰”吗?是的,中国自古有“亲亲相隐”的传统道德,倘若让妻子举报丈夫,实在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在这样的传统之下,“不爱做家务被扣两分”,反而引发了网友的“同情”,可以理解。这同时也表明,如此家庭美德考核,其意义可能并不大,对提拔干部可能没有参考价值。
一直以来,“德才兼备”是考核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什么是“德才兼备”,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要求。但毋庸置疑的是,“德”肯定不是仅指“家庭美德”,更不会只是“孝敬父母”。事实上,要做量化研究,不仅要指标设置科学,也需要调查范围合理。这些考察官德的县市,调查的对象大多是干部的父母、家人、邻居等。调查对象是否充足,他们的意见是否中肯,这都是值得怀疑的问题。
另外,现在考核起主导作用主要是职能部门,特别是组织部门。于是乎,考核标准千千万,往往还是取决于“一把手”等少数人的一句话。官员考核应该实现从“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的转变,这源于责任政府之内涵,从这个角度看,提拔干部若只问领导或父母,却忽视民意,无论考核花样如何,都将毫无新意。
2009年6月,中央曾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要求“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在眉山县和新乐市这些官德量化标准中,到底有多少民意的分量,是需要首先关注的问题。(刘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