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正视收入对生活状态的限定
1月5日,深圳外来女工杜娟在厂房的卫生间里撞破头,因为事关600元“全勤奖”,她自服止痛药,忍痛工作了3天,坚持到休息日才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脑出血。一周后,女工杜娟停止了呼吸。
这是一个令人无比痛心的事件。对于许多人来说,杜娟事件实在是不可思议,为了600元“全勤奖”,冒着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风险,带病坚持上班。然而,看看杜娟生前的处境,就不难理解她的这种选择。杜娟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她的收入一直徘徊在最低工资标准线,此前,为了这个“全勤奖”,她已经放弃春节回家与亲人团聚。600元对她来说,可能是不得不特别倚重的生存之需。
为了一笔在很多人看来不算多、甚至有些微不足道的奖金,为什么有病要硬撑着以至于身亡?人们讶异于杜娟之死,其中表明社会对底层群体的生活状态,可能正在失去想象力和感受力。其实,杜娟的悲剧映照出低收入群体一种比较普遍的行为选择,即以身体做赌注去换取生存所需,比如矿工知道工作的矿井安全生产措施并不健全,仍然不拒绝下井去冒险。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受自己和家人的生计所迫,换句话说,他们微薄的收入限定了他们别无选择。
这种收入状况限定生活状态的现象,并不只见于低收入群体,事实上也见于中等收入群体。只不过中等收入群体不为衣食温饱所困,但生活的多样性却受收入的限制和压缩。昨天有媒体报道说,北京一位新入职的上班族即使月入7500元,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收入水平也称没有安全感,下班回家只能宅在家里,他甚至不敢谈女朋友。虽然不同的收入水平决定着不同的生活质量乃正常现象,但我们看到的是,人们正常的生存需求乃至情感需求因收入关系被排除在外,生活质量又何以为凭?
生活的可能性乃至生存的可能性被收入水平所限定,这种受限定的生活,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生活,似乎已经成为不少人的生活常态。一方面是个体的自我否定,许多人自觉地自我限定,不产生超越收入水平的非分之想。另一方面也存在社会否定,收入或者金钱拥有的多少,似乎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价值标准,收入不高、财产不丰就意味着失败,不但被人贬低,而且婚恋等正常需求似乎也不配,有房地产广告就宣称:结婚不买房就是耍流氓。
收入排斥正常需求,这并非仅仅是经济问题。民众工资的增长赶不上物价的上涨,收入水平难以承受必要的需求,这是一个可以解释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一定经济手段。然而,我们应放开视野,以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来看待并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里,人人过着有体面、有尊严的生活,低收入者也不例外,乃基本准则。正常需求被收入扼杀,很难说是体面、有尊严的,这或许是今后深化改革必须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