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气中质量标准仅与世界“低轨”相接
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2日上午在此间表示,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仅仅是与世界“低轨”相接,要真正实现与WHO提出的指导值接轨,中国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
吴晓青当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更新、收严8个字。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O3 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吴晓青说,总体上看,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前值接轨。
他同时披露,关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新标准实施问题,环境保护部同时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是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发起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