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
2012年03月05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5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
中新网3月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上午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此间表示,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国家才能兴旺发达。”温家宝说。
他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温家宝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温家宝提出,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积极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编辑:马学玲】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