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笑谈代言人身份:祖国面前我是长不大的孩子(4)
2012年03月07日 17:2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花絮
李肇星“求教”山东律师代表
“谢谢,谢谢,高老师……”3月6日上午,参加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人大新闻发言人李肇星,在讨论过程中“求教”山东律师代表关于吴英案和乌坎事件的看法,获得答复后,李肇星连声向这位全国人大代表道谢。
“咱们这里正好有法律界的代表,我正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争议比较大的吴英案和乌坎事件有何看法?”6日上午,李肇星参加了山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期间,他插了一个话题,向在场的法律界全国人大代表“求教”。
听到李肇星想要咨询问题,全场的全国人大代表纷纷笑着说,“快,你来答……你来回答吧。”一致将话筒递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的手中。
“吴英案现在还没有公布最终结果。”高明芹说道,目前吴英案在网上的争议特别大,现在看来关键是在罪名的定性上,一开始定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罪名没有死刑,后来定为集资诈骗,诈骗形式有多种多样,但诈骗罪就有死刑。
“那么乌坎事件呢?”李肇星问道。
“乌坎事件我个人感觉是推进了中国社会民主法治的进程,”高明芹回答。
看到自己所询问的两个问题都获得了满意的答复,李肇星笑着说道,“谢谢、谢谢,高老师,这是我中间插了个事。”说完李肇星解释道,他最近刚从广东来,所以对这个事情比较关心。(特派记者 杨芳 孙晓伟 梁赓)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