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中国功勋奖励体系五花八门亟需完善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章敦华 徐金波)全国政协委员、丝宝集团董事长梁亮胜9日称,中国功勋奖励体系存在颁授主体繁杂、功勋奖励数量过滥、覆盖面不广、无统一而清晰的识别体系等问题,影响功勋奖励体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他建议国家设立常设中央机构“国家荣誉表彰局”。
这位来自香港的政协委员说,国家功勋奖励体系是世界各国积极引导和提升社会核心文化价值,促进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新中国自建立以来,在众多领域设立了具有“功勋奖励”特征的称号和奖项,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功勋奖励体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具体表现在:一是宪法规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实际上人大常委会很少行使,权力实际掌握在国家各中央机关和人民团体手中。近年来很多社会组织也跻身其中,致使授奖主体繁多,与宪法规定相冲突。
二是功勋奖励体系呈现出很强的部门特征,还不能完全覆盖整个社会层面。民间志愿者、非国有企业员工、退休劳动者等,很难获得国家的功勋奖励。
三是奖项设置同质化严重,荣誉的珍稀性不强。以文学领域为例,有“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等三项,大量同质的奖项并存,难以体现出荣誉的珍稀性和特殊性,非常容易造成重复授奖、赢者通吃的不公平现象。
四是功勋奖励名称式样五花八门、识别不易。国家功勋奖励制度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建立起清晰的功勋奖励识别体系。如加拿大勋章式样:既有皇冠、“枫叶”等加拿大国家民族标志,又有行业(警察是天平、消防员是消防水龙头、教养员是火炬和钥匙)等不同图案。国内功勋奖励的名称类似,容易混淆,如“XXX先进集体”、“XXX先进个人”等,不便于区分,而式样五花八门,形制不统一。
五是与功勋奖励配套的荣誉旌表制度缺乏。为了增强荣誉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强化荣誉的精神激励和引导作用,各国在功勋奖励之外还设计了一系列旌表制度。例如,在英属联邦国家,凡获得嘉德勋章的人士,在公众场合均可获得众人脱帽致敬的礼遇;在俄罗斯,两次获得金星奖章的人士,政府为其在家乡树立半身铜像。国内一般只授予勋章、奖章、奖杯以及各种荣誉称号,缺乏进一步激发国民追求荣誉旌表制度。
值此国家筹划“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启动《行政奖励法》《国家勋章法》的研究论证工作”之际,梁亮胜建议,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整合国内荣誉表彰单位,设立专门负责荣誉表彰活动的中央政府部门——“国家荣誉表彰局”,并将其作为国内唯一有权依据法规进行国家功勋奖励颁授和管理的机构。
同时,完善国家荣誉推荐、审查、授予、剥夺、恢复、处罚等程序,避免荣誉的“重复颁授”。借鉴外国“平民推荐”制度的做法,使其与官方推荐、审查机制相辅相成,扩大对各阶层各行业作出杰出贡献人士的覆盖面。借鉴国外荣誉旌表制度的做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荣誉旌表制度等。(完)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