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管理办法年内报审 将会附带公共服务功能
10日,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在北京举行。新华社发
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改革户籍制度等提案,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年内将报国务院审定。
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表示,我国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今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是用以解决当前农民工进入城市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具体包括:提供一个证件,解决其落户通道的问题。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另外,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进展顺利,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基本完成信息资源采集,今年年底将建成基本信息库框架,明年开始和各个部门连通。
户籍改革要平衡城乡福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农民工城市化核心是户籍制度改革。传统的二元结构,户籍只是一个标识,实际是两种城乡人口不同的福利体制。城市福利体制高于农村的福利体制,这种差额就是户籍福利的差额。
杜鹰表示,户籍不是简单宣布取消就可以。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农村的福利,另一方面要使城市的一些福利货币化。两者真正接轨,户籍福利差额才能逐渐消融。
户籍改革完全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实施,改革中要尽可能保证农民利益。杜鹰说,以承包地换社保、以宅基地换住房,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无论农民在农村还是城市,都应该得到保护,城市化进程中防止改革成本压向农民。
建议
应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医保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海波建议,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参保面临困难,可通过4种办法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一是抓紧制订完善跨地域接续社会保险的办法,切实解决流动就业人员难以便利地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二是尽快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尽快出台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的办法,努力把更多新一代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四是待遇计算办法要简洁明了,使参保人清楚参保缴费与自己年老以后的待遇是如何挂钩的,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和农民工参保积极性。
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俊峰建议,鉴于进城就业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各级工会组织成立农民工工作部,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了解诉求,多措并举。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乱收费等歧视性规定。
扫除进城上学财政障碍
民盟中央建议,改革现有教育财政资源配置模式,引入“教育券”制度,将教育财政资源配置路径由“政府—学校—学生”转为“政府—学生—学校”,既能保证学生从政府获得教育资助,平衡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在教育财政上的关系,也能为学生冲破户籍地限制,根据需要选择就学地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上学扫除财政上的障碍。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