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雷锋精神永在常新
雷锋精神永在常新
雷锋短暂的一生,生发出了巨大的精神价值。50年过去,雷锋精神历久弥新,越发凸显出时代的特色。
改革开放30余年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在这个进程中,雷锋始终伴随着中国人民进步的脚步,始终是社会道德进步的标尺。不过,也有人对这一点有所不解,有所怀疑,甚至有所反对。一些人在公共话语平台上,发出冷言冷语、风言风语、“雷人雷语”,淡化雷锋的时代价值,矮化雷锋的道德作用,降低雷锋的示范效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一部分人的认识模糊。
这些人的言辞其实并不奇怪。在现实中,发出不合时宜言论中的许多人,其对社会道德的认知与其他人并无不同,只不过在如何认识雷锋精神价值上,存有一些片面的看法。我们知道,雷锋是实践人类道德的楷模,雷锋精神,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这个精神,反映了中国人民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热切愿望,具有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
雷锋精神产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它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展现。50年来,雷锋精神是滋养一代又一代人的道德源泉,是催生一批又一批道德模范的力量所在。雷锋精神,始终发挥着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作用,雷锋精神所代表的崇高境界,始终引领着社会道德风尚和时代精神。
因此,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因为雷锋精神是在中国人民建设美好生活的实践中孕育和锤炼出来的高尚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内涵着人类道德的最精华的成分,代表了人类进步的最核心的价值趋向。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雷锋精神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鼓舞人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动力。我们看到,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无论条件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也无论社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雷锋精神所具有的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的美德,都是我们国家所需要,都是我们社会所大力倡行的。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这是我们党积极适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发出的有力号召,是传承弘扬雷锋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是推进道德进步的需要,是解决道德建设面临所问题的需要,更是我们当前伟大的建设事业的需要。学习雷锋,是时代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样的人,这样的精神,是任何时代都需要的,哪里谈得上什么“过时”呢?
雷锋的一生当中,并没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有壮举,也并没有高调的宣示和张扬,可以说除了平凡还是平凡,但是,雷锋正是以其“平凡”的一生,证明了“公者千古,私者一时”的道理,成就了一个民族道德建设的前行者。学习雷锋,发扬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今天,我们实践雷锋的实践,追求雷锋的追求,就是不断地为雷锋精神注入新的时代因子,让雷锋精神常在常新。这,是我们的实践和追求,更是雷锋后来人的历史责任。让我们跟上这个时代的步伐,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好。(王凯)
专题:寻访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