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促进社会公平 困难事“不留给后人”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田军) “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中国总理温家宝1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说。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4日在北京闭幕,温家宝在会后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
温家宝说,“我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还引起群众的不满。我们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温家宝提到五件事,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财产权;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中国已经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
温家宝说,“我曾经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事求是地讲,9年来,我们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了大量不可磨灭的工作”。
他从四个方面做了盘点:在法律上,通过修改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制定物权法,使合法的私有财产得到法律保护。修改选举法,使城乡选民具有平等的权利。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使农民自由进城务工。在短短的几年,中国城市化率超过50%;在农村,坚决地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在教育上,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制教育。对农村的孩子上职业学校实行免费,同时对大学和农村高中阶段的教育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给予补贴;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低保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已经覆盖13亿人口。“这些都是我们社会朝着公平正义迈出了具有制度性的一步”。(完)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