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监总局称广西桂平沉船事故存在迟报
2012年03月16日 13: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月15日晚间,中国国家安监总局官员在广西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汇报会上表示,该事故存在迟报,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国家安监总局。中新社记者 刘万强 摄
中新社桂平3月16日电 (刘万强 刘森)正在广西桂平市调查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的国家安监总局官员3月15日晚间表示,该起事故存在迟报,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国家安监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已对此事故作出批示。
广西桂平官方通报,出事客船总吨位23吨、核定载客30人,事发时载客48人,获救28人。截至15日事故导致死亡14人,失踪6人,死亡失踪人员多数为老人,5名为儿童。警方已对客渡经营人及货船当班驾驶员、船长等4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桂平官方最初公布事故仅有2人死亡、1人失踪,有主流媒体质疑当地官方试图瞒报。
对此,桂平官方于15日22时40分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称不存在瞒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称:“我们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