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发布 (4)
(五)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1)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2012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亿元,支持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工程和应用示范工程,加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启动宽带上网提速工程和下一代互联网商用推广计划,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开展医药卫生、安全生产等国家信息化试点示范。2012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92%。(2)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2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比上年计划增加10亿元。推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石化、装备、船舶、汽车等产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布实施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和调整规划。支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继续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快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2年,预期新增铁路营业里程6366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0万公里、运输机场4个,新增水电发电量560亿千瓦时、核电107亿千瓦时。(3)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增长7.9%,达到22.81万亿元。发布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支持政策。制定鼓励服务业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发展目录。开展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和家政服务业。(4)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建立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机制,积极稳妥发展股权投资、小企业集合债券、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加快制定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细则,新开工一批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实施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新10年振兴政策措施。出台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重点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积极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体制创新,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积极促进重点区域发展。发挥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比较优势,引导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立区域产业合作的新机制和新平台。全面实施对口支援规划,认真做好民生、产业、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以及干部人才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工作。支持西藏、新疆以及青海等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模,重点支持直接关系贫困人群基本生产生活的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扎实做好玉树、舟曲、盈江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制定并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抓紧出台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办法,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2012年末,全国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2.07%,提高0.8个百分点。
(六)下大力气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抓紧制订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开展对省级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进节能减排绩效管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2)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试点。推进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绿色节能建筑行动方案,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搞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大力支持公共交通发展,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3)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2012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5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3%和79%,提高0.4个和1个百分点。(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扩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规模,加快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深化再制造示范试点,推进餐厨废弃物利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加大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力度,实施重点污染物产生量削减工程。推进海水淡化示范工程。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02个百分点。(5)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试行电厂烟气脱硝电价,适当提高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积极支持非化石能源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重点流域特别是大江大河大湖水污染防治,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海洋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防护林体系、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加强长江黄河上中游、京津风沙源、石漠化地区、黄土高原、南方崩岗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生态治理。继续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开展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作。抓好生态补偿机制立法和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加大汛期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力度。2012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平方公里,新增造林面积600万公顷以上。(7)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落实“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推进低碳发展试验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全社会低碳行动。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认真做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参会筹备工作。
(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1)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落实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3)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促进形成分布式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新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落实并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4)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快推进销售电价改革,试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竞价上网。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6)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2012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多渠道补偿政策。(7)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的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深化资源税制度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研究制定住房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因地制宜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引导大中型银行延伸服务网点,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稳定和提升市场信心。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潜在金融风险。(8)深入推进农村领域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国有农场、林场和林区改革。(未完待续)
(八)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1)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措施,稳定出口增长,优化出口结构。继续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积极扩大进口,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进口关税等政策措施,增加重要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农产品进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自由贸易区谈判,妥善处理贸易摩擦。(2)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深化沿海地区对外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出台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指导意见,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发挥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作用。完善全口径外债管理,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率。2012年,预期非金融领域外商直接投资1200亿美元,增长3.5%。(3)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双边重要投资合作项目。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继续做好对外援助工作。2012年,预期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660亿美元,增长10%。
(九)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服务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和发展技能型人才,落实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基层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社会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和工伤康复中心建设。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2012年,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增长5.4%、1.5%、2.5%、4.6%和10.3%;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数达到3410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2.1张,分别增长5.6%和10%。(3)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保障房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切实保障土地供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建设、营运、分配和管理机制,确保质量安全和公平公正分配。加快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垦区林区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90亿元,比去年增加100亿元。(4)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改进房地产价格监管办法,鼓励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抓紧研究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十)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1)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达到7%左右。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加强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推动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支持中西部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1.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685万人,研究生58.4万人。(2)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加快推进儿童医疗服务体系、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范围扩大到60%的县(市、区)。2012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0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病床数达到3.72张,增长6%,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89人。(3)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启动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加强各类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事业。2012年,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26%和97.92%。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培育新的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群众体育水平。(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编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加强以城乡社区为核心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信息和社会管理信息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对社会发展形势和潜在风险点的评估和动态监测,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做好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落实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各项优惠措施。支持香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加强内地与香港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深化两岸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两岸经贸和产业合作水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