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回应"一个单位十九个副局":网友曝光情况属实 (2)
全市大部制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40多个党政群机构统一整合为16个
据了解,作为广东省的试点,早在2009年,佛山市顺德区即采取党政群联动方式,推进了大部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5月全市按照顺德模式在其余四区全面推进改革,同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基本做法有四。
——通过党政联动优化组织结构。各区在机构设置时统筹考虑党委、政府机构设置,对职能相同、相近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明确清晰的党政组织架构。将原有的40多个党政群机构统一整合为16个。由区领导兼任大部门首长,压缩管理层级。
——通过简政放权扩大区级权限。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事权下放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除需由市统筹管理的事项外,区能够办理的,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区办理。至2010年底,市政府共向各区政府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事项共493项。
——通过转变职能理顺权责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转变的努力方向和实现方式,克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把握好弱化、强化和转化三方面的要求。弱化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微观的管理,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强化政府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通过大力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发展,促进政府职能转化。完善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政府服务职能延伸到村(居),全面完成镇(街)和村(居)一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
——通过体制创新完善监督机制。探索构建党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在决策权上移方面,全局性重大决策集中由区联席会议行使。在执行权集中下移方面,区联席会议的决策由相关大部门集中统一执行,并实行简政放权。在监督权外移方面,监督权由新组建的政务监察部门行使,并创新监督体制。
主要成效亦有四。
——行政效率大幅提升。按照“宏观决策和监督权上移、微观管理和执行权下移”的原则,市向区放权的同时,加大区向镇、街的简政力度。通过科学合理的放权, 扩大了区级管理经济社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权限。改革提高了行政效率,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方便了市民办事,普遍实现了审批环节、材料、时限“三减少”,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成效明显提高,大部分下放事项承诺办结期限有了不同程度的缩短。譬如房地产证和港澳出入境通行证的签注都可在镇(街)直接办理。
——运行机制得到创新。区级大部制改革实行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或政务委员兼任大部门首长,压缩管理层级,减少中间层次,推动行政管理扁平化。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在决策上突出科学性,在执行上突出高效性,在监督上突出有效性,大大改变了过去公共决策由政府体制内决定、决策单一、缺乏民意的情况,使政府与市民沟通有渠道、决策有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机构设置综合精简。区级大部制改革将原有的40多个党政群机构统一整合为16个。通过设置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有效克服了各区党政部门过多、职责分工过细及由此带来的党政机构职能“碎片化”、条块分割、交叉扯皮、执行力低下等问题,形成职能配置科学、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明确清晰的党政组织架构。实行同类项合并,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对分离的工作局面,部门职责更清晰,为确保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机构和组织支撑。
——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全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好评,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改革大大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大量减少了环节,省去了多头奔走,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企业反映:“实行大部门后(行政服务中心)6个窗口变为1个窗口,以前至少需要6天办完的事情现在5分钟即可办结。”此外通过推动政府服务延伸到村(居),所有城乡民众可以就近办理相关事务,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这些做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变化,社会各界普遍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