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机关公选公务员 需2年以上基层经历
中新网3月19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决定开展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并下发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公告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调研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
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范围包括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公告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告指出,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方面,公告指出,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调研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68年3月19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副调研员或具有3年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工作经历的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后出生)。
公告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8:00至3月30日18:0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长春、武汉、广州、成都、昆明、拉萨、西安、乌鲁木齐等10个考点(考生可自主选择)。2012年5月3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